从化区委原常委邱永权涉嫌受贿受审 广州日报讯 (记者魏丽娜)赌球十几年负债累累,从房地产老板处拿的130万元,是借款还是索贿?从化区委原常委邱永权日前因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受审,他坚称这笔钱是朋友间的借款,公诉机关指控邱永权是以借钱为幌子行索贿之实。 据检方指控,2015年4月到6月,邱永权利用担任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太平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归还赌债多次向广州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苏某辉索取人民币共计130万元。邱称,130万元是借款不是受贿,他赌球输了,为还赌债分四次向苏某辉借钱。公诉人表示,苏某辉在证言中强调他和邱都是本地人,苏在太平镇也有房地产项目,二人存在管理关系。此外,在案证据中没有任何借条以及还款期限和利息的相关约定。邱永权利用自己主政一方的权力便利,明知对方有求于己,是以借钱为幌子行索贿之实。 据检方指控,2000年11月到2008年3月,邱永权在担任从化市鳌头镇和太平镇党委书记期间,镇委、镇政府违反规定,在未经从化市委、市政府审批和备案的情况下,以计生责任奖、计生抽查合格奖、征地奖励款等名义,从镇财政资金中向时任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部分工作人员分发款项共计人民币394.1万余元。其中,邱永权本人分得人民币共计27.8万余元。 检方认为,邱永权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应当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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