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战争时期,有一个名叫黄寿发的军区参谋长,参加革命二十多年,立功无数,却被判了个死刑,这是为什么呢?
事情还要从1946年说起,这一年,黄寿发被晋升为军区参谋长,可能是官职越来越高,黄寿发开始膨胀起来,还时不时地打骂下属,染上了不少军阀习气。 黄寿发的妻子名叫何茵,是商人出身,投身革命后不久,两人就结了婚。 1947年,何茵怀孕了,家人怕她不方便,就给她请了个小保姆,好照顾她的生活起居,而恰好这年春节,黄寿发放假回家。 因为嫌妻子挺着大肚子太丑,又不能伺候自己,黄寿发就看上了照顾妻子的小保姆。 而这个小保姆也很有做小三的潜质,两人一来二去就搞在了一起。 这俗话说的好,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两人的丑事很快就被何茵发现了。挺着大肚子的何茵被气得险些流产,吵着要去军区告他们。
才刚升职不久,黄寿发哪会轻易让人给告了,就授意跟在身边的警卫员,想让他悄悄把何茵给弄死。 警卫员哪敢呀,两口子吵架他在中间掺和什么劲呢?再说了,杀人也是犯法的,于是就拒绝了这个命令,还劝黄寿发要好好过日子。 黄寿发见警卫员不愿意,二话不说,掏出手枪就连打了何茵三枪。这为了怕事情暴露,他还把这地方伪装成了自杀现场。 本以为这事能糊弄过去,可军区领导也不是吃素的,很快就查明了事情的真相。
毛主席亲自做出批示说:黄寿发犯下如此罪行,为所欲为,目无法纪,其结果必然使革命受到损失,同时也毁灭自己。 就这样,原本有大好前途的黄寿发,因杀妻事件被判处了死刑,从此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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