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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 《好声音》版权易主唐德 灿星斥模式方要价上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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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28 09: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搜狐娱乐讯 (张宁/文)近日,唐德影视在证劵市场公布与Talpa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alpa”)合作,获得《……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的版权。1月27日,Talpa向灿星发布禁制令,禁止灿星方面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1月28日,灿星方面作出回应,斥Talpa违反国际惯例,版权费用从200多万飙升至数亿元。对于Talpa禁制令中的要求,灿星表示,《中国好声音》节目中文名称系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同时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第一阶段:

  唐德与Talpa合作 或将发展“好声音”

  《中国好声音》第五季是否还归属于灿星制作,从唐德影视的公告而被抬上水面。

  1月20日,唐德影视发布公告,与Talpa签署合作意向书,Talpa将授予唐德影视《……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的开发、发行、营销等独家权利和许可,并向其提供创作和制作支持服务。

  意向书中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由Talpa及唐德影视或各自的关联公司共同设立中外合资公司,在中国开发和使用电视模式、商标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第二,Talpa向唐德公司授予《……好声音》节目相关权利,并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阶段:

  灿星回应称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优先续约权

  灿星方面从2011年起,经由国内版权代理公司IPCN,从Talpa手中买了《中国好声音》在中国的独家发行权,已经制作播出四季。节目自开播以来一直保持收视领先,第四季总决赛的一条60秒广告,拍出3000万多天价,这让制作方灿星制作声名大噪,播出平台浙江卫视跻身一线卫视。

  早在2015年8月,就有消息称,灿星制作只从Talpa手中买了四年版权。当时,灿星制作对媒体回应,《中国好声音》版权是三年一签,但灿星拥有“独家优先续约条款”,在中国大陆地区,除非灿星不买,别家才能买。

  唐德发声称与Talpa签署合作意向书后,有媒体采访到灿星副总裁陆伟,陆伟提到,虽然“The Voice of…”的品牌属于Talpa,但“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属于灿星,即便Talpa结束模式授权,灿星依然拥有“中国好声音”这个品牌。何况灿星与Talpa还有几年合约,同时拥有独家优先续约条款。

  第三阶段:

  Talpa与唐德达成合作 以法律手段禁止灿星制作《好声音》第五季

  1月27日,Talpa方面发声,对灿星提出禁制令,禁止灿星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并指出Talpa已于1月8日终止灿星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力,也没有就下一季与之续约。

  根据声明中的说法,灿星方面没有权利制作《中国好声音》或取得《中国好声音》的播放权。Talpa在短期内采取还将采取法律行动,防止灿星方面未经授权的使用。

  第四阶段:

  灿星斥Talpa漫天要价 并称保留自主研发并制作《中国好声音》权利

  针对Talpa的禁制令,灿星制作发声,斥Talpa违背国际惯例,四年内版权费从200多万涨至上亿,形同“勒索”。对此,灿星方面指出,《中国好声音》节目中文名称系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同时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根据灿星发布给媒体的声明来看,就版权费用与Talpa的矛盾由来已久。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节目模式,按照国际惯例,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因此在2012年,灿星制作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

  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每年续约一次。灿星方面称,2013年与Talpa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Talpa就将模式费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最后经过谈判,灿星以6000万版权费续约成功,同时以该价格保持了2014年及2015年的续约,灿星由此获得2018年之前《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

  2016年初,Talpa接洽了在A股上市的中国制作公司唐德影视参与《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竞价,与之签订意向书。灿星方面称,如果要拿回本来就属于灿星制作的独家续约权,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

  对于唐德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与Talpa合作,并将获得“好声音”节目版权的行为,灿星认为,其措辞明显侵犯了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有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品牌,并借助这一灿星与浙江卫视共有品牌的影响力,达到了影响资本市场、炒作唐德公司股价的目的。

  版权之争背后:

  外国模式水涨船高成常态 引进火了后版权费飙升数十倍

  模式费用的盲目上涨,并不是灿星制作一家遇到的问题,不少国外模式在国内成功播出之后都遇到过类似的模式续约问题,模式费用从100万到200万不等,到续约时费用超过2000万,少数电视台为了保住模式,还不得不接受与模式方瓜分本台广告收入的条款。

  以《中国好声音》为例,灿星方面透露,《中国好声音》除第一季节目,模式方Talpa公司曾派一人来现场两天工作外,4年来节目制作全程,Talpa公司从未介入,坐收了2亿多的模式费用。

  对比国际电视市场,欧美、日韩各国成熟的模式节目一般也都只在一家固定的电视机构播出,《The Voice Of America》已经在NBC播出七季,《美国偶像》固定在FOX播出14季。灿星在声明中提到,在全世界所有电视制作水准较高、电视行业较为发达的国家,从未出现过一档成熟、成功的模式节目遭遇巨额版权费“勒索”,甚至以中途“跳槽”的情况。

  在国内的电视环境里,《中国好声音》现在的版权“跳槽”问题不是孤例。例如早年辽宁卫视曾引进模式节目《X Factor》,并制作播出了《激情唱响》节目,此后《X Factor》模式被湖南卫视买走,但《激情唱响》这一节目品牌却并不属于模式公司,《X Factor》在湖南卫视播出时,只得采用全新的节目名称《中国最强音》。

  针对《中国好声音》现在所面临的版权状况,灿星制作的态度则是,依然希望与Talpa重启续约谈判,但如果不能达成合作,那么灿星则力争制作出自主研发、原创模式的全新的《中国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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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8 16:37 | 只看该作者
俗话说人红是非多,其实节目红了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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