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淑
张紫妍
新浪娱乐讯 3月18日,韩国媒体Dispatch爆料张紫妍事件背后真相,曝艺人李美淑牵涉其中。此前在2014年,李美淑被原经纪公司代表金某告上法庭称她对张紫妍案有直接责任,但在2015年,法院驳回了金某的诉讼。 据报道,李美淑经纪人哄骗张紫妍会将其解放出来,让张紫妍写下陪睡文件,后被包装成“张紫妍遗书”,但李美淑其实只是为了拿到该文件威胁经纪公司和自己解约。后来,张紫妍发现自己遭李美淑利用且被经纪公司威胁,被赶上绝路的她选择自杀。 此前在2014年,李美淑被原经纪公司代表金某告上法庭,遭到了5亿韩元(约300万元)的索赔。金某还将已故女星张紫妍的原经纪人刘某一并告上法庭,称李美淑与刘某对张紫妍的自杀负有直接责任。之后,在2015年,法院驳回了金某的诉讼。 金某在诉状中称,李美淑在2009年1月无视与公司的协议,擅自与张紫妍的经纪人刘某成立的经纪公司签约,根据合同规定,理应支付高达3亿韩元的违约金。而李美淑为了不缴纳这笔违约金,与刘某一起强迫张紫妍写下了被金某利用进行性招待的虚假指控书。 金某称,李美淑与刘某在强迫张紫妍伪造指控书时曾保证不将这些文件公之于众,但却在2009年3月7日至9日多次向媒体泄露这些文件,迫使金某放弃起诉李美淑索赔违约金,并直接导致了张紫妍自杀身亡。 李美淑曾在2012年6月以金某散布自己与小17岁的男公关交往的虚假消息为由起诉金某,但金某却表示自己没有散布该消息,而且李美淑与小17岁的男公关交往也是事实。而李美淑在2013年2月撤回了对金某的起诉。随后金某以恐吓未遂、名誉损毁、诬告等罪名向警方报案。 李美淑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韩国最著名的女演员之一,20岁因出演《火鸟》出道,曾隐退演艺圈10年,1998年凭电影《情事》复出。在电影界和电视剧领域均有不俗表现,获得过包括亚太影展最佳女主角奖在内的多个电影奖项、SBS演技大赏大奖及MBC、SBS、KBS多项优秀演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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